這幾年,視聽總有種被“強奸”的感覺,翻開報紙、打開電視、擰開收音機、上網瀏覽、出門辦事、外出旅游,每時每刻自己都好象被“漿糊”漿過、臭氣熏過、噪音鬧過、香口膠粘過,揪心得很、煩心得死、哭笑不能,日漸一日地開始咒罵起那些該死的“垃圾廣告”了。原本喜好欣賞各類出色優(yōu)秀廣告的我、每天離不開品嘗一羹廣告美餐的我,漸漸地患了“廣告厭食癥”,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快要“絕食廣告”了!
為何竟至于如此呢?我想大概是與“廣告人”瀕臨滅絕不無關系吧!
一、從事廣告的人員并不都是“廣告人”
首先,我認為有必要界定清楚“廣告人”的身份及資質,本文所指的“廣告人”并不等同于一切廣告從業(yè)人員,這里所提的“廣告人”是指行業(yè)責任與專業(yè)修為完美結合,具備較強的公德意識、博才多識、謙虛好學、精益求精,不斷為客戶創(chuàng)造價值、不斷推動廣告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,同時給“受眾”(人民群眾)帶來廣告文化熏陶及愉悅,并持續(xù)穩(wěn)定地為社會創(chuàng)造強烈文化效應的那些人或群體。否則就不是“廣告人”,而是胡攪蠻纏沾點邊入不了其內的“廣告香口膠”、“廣告牛皮癬”。
二、魚龍混雜、良莠不齊——目下的廣告業(yè)界“眾生態(tài)”
我粗略籠統地歸納了一下,當今玩廣告的不外乎三類人:
一流的玩“合成技術”,包括電腦技術、影視藝術、聲控技能、色彩工藝、畫面組裝等等,玩得爐火純青、相益得彰,雖形象大于思維、形式蓋過內容,卻被視為“極品”登各大雅之堂、斷各大媒體之檔、奪各大獎項之冠,當然也必然摘取“混淆受眾視聽、 污染文化市場”“廣告大戶”的桂冠。
二流的玩“文字功夫”,恨不得把老祖宗傳承下來的幾千年文化全放進“文字鍋里”,時而猛火爆、炸、軋:生剝了、拉長了、錘扁了;時而文火燉、燜、蒸:調和入味混雜;咬文嚼字、偷梁換柱、橫七豎八、酒“倒”著喝美其名“道酒”【倒可倒、非常倒(道可道、非常道)】;咳嗽了“刻(咳)不容緩”,燙衣了“百依(衣)百順”,諸如此類偷了換了拆了并了盡顯廣告玩者的“文字功底”(當然偶爾把玩把玩還自然,一直玩下去就不地道了),但最終還是在玩文字游戲,戲弄不識幾個字不會變通的老百姓。破壞漢字的用字規(guī)范以及污染語言文字使用的純凈環(huán)境,他們“立頭等功”!
三流的玩“畫虎類犬”,說白了就是趕鴨子上架玩“編輯復制”,這類玩家高超的合成技術玩不來,而高雅的文字藝術又不夠格玩,只能牙牙學語端坐在地上玩拼圖堆魔方了,拼得象樣堆回原樣,賞一顆糖他們就知足,七拼八湊疊床架屋也不要怪罪,高抬貴眼、高抬貴手充其量打幾下屁股就行了,畢竟是“新生代”嘛,寬容為先!愚弄百姓、扯高補低變口味(把博士生的欣賞口味變成高中生的,大學生的變成小學生的,小學生的變成嬰兒的),玩文化倒退、知識下降,他們“功勞真不小”!
當然,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能將“廣告玩客”分個“三六九等”,如平庸的“廣告玩客”寄生于“4A公司”;平平的“玩手”套牢于“不上不下的公司”;出色的“玩家”卻落魄下嫁于“地下工作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