菲律賓關稅委員會已于2007年12月結束了就延長對進口瓷磚采取保障措施的正式調(diào)查,建議對進口瓷磚的保障措施延長三年。
菲律賓貿(mào)工部于2002年4月宣布對進口瓷磚采取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,2004年12月又作出延長三年的決定。2007年度進口瓷磚保護關稅稅率為2.15比索/公斤(1美元約為40比索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