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鑒定的內(nèi)容 鑒定一件古陶瓷要做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:
1. 辨?zhèn)危杭磋b定這件陶瓷確是真品,還是后代的仿品或偽作。這是鑒定工作的第一步,也是關鍵的一步。例如,一件帶有“大清康熙年制”年款的瓷器,應鑒別出它確是康熙時期制作的瓷器,還是后代仿造的偽品,要仔細識別。
2. 斷代:即鑒定陶瓷制作的時代。例如,龍泉窯瓷器,宋、元、明均有生產(chǎn),要鑒別出它是宋代、還是元代事明代的產(chǎn)品。
3.斷窯口:即鑒定陶瓷的產(chǎn)地,屬于某一窯口的產(chǎn)品。例如,一件印花青釉瓷器,要鑒別它窨是耀州窯制作還是臨汝窯制作、或是其它窯口制作的。
4. 評價:即評定這件陶瓷質量的優(yōu)劣,以及藝術價值和經(jīng)濟價值。例如,器物是否完整,是否有裂痕、變形等,然后評定其藝術水平如何?經(jīng)濟上值多少錢?對此種種應作出正確的評價。
二、 鑒定的方法 陶瓷鑒定的基本方法有分類法、比較法和甄別法。
1. 分類法 運用類型學的分類排比法,找出各種陶瓷之間的異同點,加以分類分型,摸索出器物演變的規(guī)律,達到認識和掌握的目的。
2. 比較法 利用已知的標準器(例如窯址標本,紀年墓出土或器物本身帶有年款的陶瓷器),與彼此有某種聯(lián)系的鑒定對象加以對照,從各個方面進行研究和比較,以已知比未知,使未知變知之,得出合乎事實的判斷。
3. 甄別法 在實踐的基礎上,運用調(diào)查、考證和科學檢驗等不同方法,通過邏輯思維和概括,對鑒定對象作出正確的甄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