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哥倫比亞貿(mào)工部外貿(mào)司通告我駐哥使館,稱該部已通過2011年6月16日頒布的第342號決議,結(jié)束了對中國產(chǎn)陶瓷餐具(稅號為6911.10.00.00和6912.00.00.00 )的5年期反傾銷復(fù)審,并決定維持原有的反傾銷稅率。
哥方自2006年起開始對上述產(chǎn)品征收反傾銷稅,稅率如下:稅號為69.12.00.00.00的陶制餐具, 如報關(guān)FOB價低于1.71美元/千克,則反傾銷稅為1.71美元/千克與報關(guān)FOB價之間的差額。稅號為69.11.10.00.00的瓷制餐具,如報關(guān)FOB價低于2.88美元/千克,則反傾銷稅為2.88美元/千克與報關(guān)FOB價之間的差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