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說在管理中大都是具體的小事,做不好這些小事,可能會影響大局、破壞大事或者惹是生非。比如某學生宿舍樓下水道堵塞,導致整幢樓排水困難。如果每個學生都及時清除垃圾,不違規(guī)違紀,難道會造成這種后果嗎?再比如,失火了,越燒越旺,大家都去救火,這事鬧大了!但平時若小心謹慎,防患未然,火又從何而來呢?所謂千里之堤潰于蟻穴!在管理領域中應杜絕在做小事上犯錯誤,對規(guī)模、實力、背景都有待加強的民營企業(yè)來說尤其如此。上面說過,管理落到實處都是小事,所以允許這些小差錯存在就是故息養(yǎng)“患”、就是管理的失敗,甚至招致事業(yè)的失敗。
那么,如何做好小事?或者說如何在管理上再上新臺階呢?我們認為,要對員工進行有效的激勵和約束,這兩方面緊密結合起來才能奏效。因為光有激勵而沒有行之有效的約束,時間一長便可能流于散亂;僅有冷冰冰的約束而無適時的鼓勵,同樣挖掘不了員工的最大潛力。具體來說,以下幾方面都很重要:
一、科學化管理。民營企業(yè)要做強做大,必須逐步向程序化、標準化管理努力,這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。
二、充分授權與相互制約緊密結合。所謂“用人不疑”,要給予員工相當?shù)臋嘞,讓其自由施展,獨擋一面,?ldquo;授權”的同時,要有嚴格的“制約”措施。
三、要對員工進行有效的激勵。在實際管理中,如果管理者批評得多而忽視了對員工的鼓勵,員工做好各種小事的積極性肯定是不高的,其實如果管理者引導有方,激勵可行,員工很快就會進入狀態(tài)而努力工作,哪有時間偷懶,哪有精力違規(guī)呢?我們認為,在民營企業(yè),如果崗位合適,而員工卻消極怠工,或者業(yè)績平平,究其原因,不是激勵不及時,就是約束不到位(特殊情況除外)。
四、要有完善的制度約束。從人性的角度看,有些人是無法超越自我、戰(zhàn)勝自我的,在這種情況下,只有完善的制度約束才是發(fā)揮員工最大潛力,幫助他們超越自我,實現(xiàn)企業(yè)利潤和自我價值“雙贏”的最佳良方。公司各環(huán)節(jié)都必須嚴格制定完善而可行的崗位制度。制度要完善,就是杜絕出現(xiàn)制度真空;而執(zhí)行它一定要做到嚴格把關,所謂令行禁止,擲地有聲。
五、要分工細化、獎懲分明。分配你做的事,就要全力去做并按時搞定,不存在推卸責任,更不能弄虛作假,蒙混過關。你所管理的小事出了問題,破壞了大事,就要受到處罰;相反,你做的小事對大事帶來促進,甚至促成了大事,就要得到嘉獎。
六、要培養(yǎng)員工的責任心。企業(yè)中員工的責任心不是與生俱來的,個人具備的素質(zhì)固然重要,但也需要在一個企業(yè)氛圍內(nèi)逐漸熏陶、培養(yǎng)。譬如說,領導主動與員工溝通,為其解決實際困難;培植企業(yè)的核心文化,通過企業(yè)核心文化的塑造,使員工的價值觀與企業(yè)的核心價值觀趨同,等等。